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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传来好消息: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议通过,湖北振同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取得该协会会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为发行人提供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交易商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交易商协会会员涵盖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工商企业等各类机构。
湖北振同律师事务所是由资深律师发起,经国家司法部备案、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立足武汉、面向全国,实行一体化运营,团队化服务,是一家专注于高端商事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有幸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我所将以此为新起点,专注提升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完善合规风控体系,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债券融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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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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